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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回应“出租车抢客撞人”:涉事司机被查,乘客无大碍

阅读:0 2025-04-26 14:26:00

日前,网络上一则贵阳出租车“抢客”发生交通事故的消息,引起了贵阳市交通执法支队、白云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展开工作。目前,乘客王先生(化名)身体并无大碍。4月25日,肇事驾驶员所属企业负责人到王先生上班单位进行了安抚慰问。

4月25日晚,多部门召开专项调查会

据调查组了解,4月22日凌晨1时许,贵AU**17出租汽车在观山东路向八匹马方向行驶,路边王先生招手打车,驾驶员随即靠边准备载客,与观山东路匝道驶入车辆贵AU**23出租汽车两车发生剐蹭,导致贵AU**23碰撞到路边等车的王先生。

两名涉事驾驶员接受调查

事故发生后,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民警及120急救医生及时赶到现场,由于王先生身体并无大碍,没有随车到医院检查。经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事故调查,认定贵AU**17小型汽车驾驶员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后,肇事出租车所属辖区的白云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人主动打电话向王先生表示关心,了解其身体状况。肇事出租车所属企业领导也到王先生上班单位表达歉意和慰问。王先生均明确表示自己身体无大碍,不需要到医院治疗。

调查组表示,将立即对涉事出租汽车公司和驾驶员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处罚,责成涉事出租企业进行整改。并要求出租车协会和企业举一反三,组织广大从业驾驶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出租汽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典型案例的学习,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遵章守纪和安全运营意识。同时,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执法和重点路段巡查,依法查处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出租车驾驶员文明安全行车。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左春林

编辑 班浪

二审 王纯亮

三审 李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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